作者:陳勇(資深保險顧問,聯繫電話:416-3004768)

 

大家可能都知道,人壽保險的功能就是用來保意外的,也就是保障的功能。這個看法一點都沒有錯,只是還不夠全面。

保險的原始功能確實是把保障作為核心功能甚至可以說是唯一的功能。隨著社會、經濟等因素的演變,經過了長時間的發展,保險的功能已經越來越強大了。以下為大家介紹幾種保險的常見功能。

1、保險的儲蓄功能
保險是一種週期性規律性交款的金融產品,這對很多沒有儲蓄習慣的人來說是一種很好的強制儲蓄的工具,在未來的某個確定或是不確定的時間裡,保單的所有者有可能從中獲得現金、保险受益人会获得保險賠償金。當然,在不同的保險產品裡,這種持續或是一定期限內所繳付的費用,有的人把它看成儲蓄,有的人把它看成費用的支出。

不管把保險看成是儲蓄還是費用的支出,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平時付出或是積累的點點滴滴,到某個時點就會擁有千千萬萬。有了這種強制“儲蓄”,平時花錢沒計劃的個人或家庭,其財務基石就更加牢固,為家庭和自身帶來了安全的保障。

當然,保險的儲蓄功能跟普通的銀行儲蓄是不一樣的。比如,人壽保險的這種“儲蓄”不到萬不得已一般來說不建議提取出來使用,因為一旦提取使用,會造成現金值和保額的同時下降,保障能力就會受到削弱。對於帶有返還保費的大病保險來說,儲蓄功能就更明顯,每月或每年存入定量的資金,若生病,就可得一大筆保險賠償,若在確定的時間內沒有出現疾病就可獲得退還保費。所以,保單的儲蓄功能是一種比較另類的儲蓄方式。

保險的儲蓄功能還有免稅的功能,這跟銀行里的儲蓄很不同,在後續的章節中還會提到。

2、保險的投資功能
儲蓄按加拿大的觀念就是一種投資,是一種範圍受到一定限制的投資行為。

保險的投資功能在whole life 或是Universal Life 中表現得比較突出,這種投資功能的表現主要在於保費很明確地分成了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基本的保險成本,另一部分是投資本金。在Whole Life產品裡的投資還分為參與型和非參與型兩種,也就是說是否參與保單資產投資收益的分紅。 UL裡的投資是自管的,可以設定一組投資組合或者一定時間內進行一些調整。在投資額度上,UL保單比較靈活,投保人可以選擇最大化投資,也可選擇在最小化與最大化之間的任何額度進行投資。

保單投資的功能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也不怎麼為眾人所知道的好處是:投資具有延稅甚至免稅的功能,有點RRSP和TFSA賬戶的綜合體的功能,而且這種功能完全由保單所有者決定。比如:John現年35歲每年投某公司分紅人壽保險1萬,20年付清,到他65歲時,他的保單的現金值達到了110萬。假如他不把保單裡的現金值取出來供生活或是其他用途,最終保單資產將由受益人免稅獲得。而如果他要從保單裡提取現金,所提取的現金在扣除了保單投資成本後的收益部分才需要交稅,而且在提取之前,資產在保單裡的增值不用每年交稅,實際上達到了延稅的目的,而這種功能只有RRSP才具備。如果保單資產不提取出來使用,最終就由受益人免稅獲得,這種情況有點TFSA賬戶的特點。

3、保險的延稅和避稅功能
在加拿大,只有三種收益不用交稅,即:彩票、自住房增值、保險賠償。加拿大理財的核心是稅,任何忽略了稅的理財方案都不可能是一個好的方案。所以,我們平時在理財中經常要考慮到RRSP、RESP、TFSA等。但是,僅僅這幾個政策性免稅延稅的工具是不夠的。

保單是一個非常好的補充工具。保單裡的投資不用每年交稅,資產的收益部分一直延稅到取出那一天,在扣減保費成本後根據所有人的邊際稅率繳交收入所得稅。假如一直不取出來,現金值一直累積都不用上稅,保單裡的投資收益最終將變為保險賠償由保單受益人免稅獲得。如上面的例子,投保人到了退休年齡,可以利用保單質押方式從銀行貸出錢來支付退休生活,達到投資避稅的目的。所以,在理財上,要充分達到稅務優勢,不可忽略了保險產品,它不僅僅只是一個保障的工具。

4、保險的財富傳承功能
加拿大沒有遺產稅,不過,在人離開這個世界的那一天,他或她名下的資產除了自住物業可以免稅由繼承人繼承之外,其他的都得按去世當天的市場公允價值折算成當年的收入並繳交收入所得稅。假如資產增值比較多,落入政府腰包的錢是相當可觀的,如果在資產傳承上沒有提前做好規劃,到一定的時候會比較被動。由於non-arm length交易的限制,在自身尚健在的情況下把資產免稅轉移給自己的親人子女的難度是很大的,所以在財富傳承上提前規劃非常重要。

舉個例子:Mr.Gole 經營一家汽車配件公司,現有淨資產2億元,而他現年已經65歲了,正在考慮逐步退出公司的經營和管理,把經營權交給自己的兒子。然而,公司的股份100%由Mr. Gole 持有,假如再過十幾二十年,老股東向世界說再見之時,即使他設定他的遺產受益人是他兒子,他兒子也不可能得到他的所有資產,因為他的股份增值必須折算成他離開人世當年的收入,向稅務局繳交高達53.3%的收入稅,也就是說超過他的四分之一的資產將要落入政府的口袋。不僅僅資產要落入政府的口袋,更嚴重的是這個稅必須在Mr. Gole 逝世的半年時間內繳清。一般情況下,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拿出這麼大數目的現金來繳稅,對企業或是個人來說都會存在很大的困難,唯一的辦法就是拍賣公司的資產或股份繳稅,這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都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假如在考慮退休之前或是退休之時(如果能夠更早購買更好),Mr. Gole 以公司的名義購買大額分紅保險,把一部分資產轉進保單。當老先生離世的時候,公司將獲得大筆保險賠償金(透過CDA由兒子免稅獲得),兒子就可以用這筆保險賠償金替父親繳交收入所得稅,這樣就可以保全公司資產無需緊急出售股權交稅,不至於影響到公司的生產和經營。

保險的這個功能和用途現在已經被生意人和高資產人士廣泛使用。在我所接觸過的投資移民中還有相當多的人依然延續著中國的打擦邊球的思維,認為資產的轉移可以通過一些邊緣性的手段來達到免稅的目的。實際上,這種思維從理論和實踐上都具有較大的風險。一位投資移民來到加拿大,就開始炒房,手裡拿著好幾幢房子,自己投入幾百萬還從銀行貸了幾百萬,在加拿大專事炒房。非常淒慘的是,他在一次去看房的途中,出了車禍不治身亡,由於沒有保險賠償金支付資產增值所形成的所得稅,稅務局毫不客氣地下令拍賣其房產繳稅,總共兩百多萬的稅和其他相關費用令他的投資收益成為了一場空。。這也是我經常提醒我的客戶在加拿大理財的核心的稅的原因了。不考慮稅的問題,不提前對資產在稅務上做出安排,事到臨頭,除了後悔還是後悔。

在我所接觸的客人中,我發現有太多的人並不十分了解保險產品。這幾項內容只是保險的基本或者說是普通的功能和用途,下期將重點談一下保險的特殊功能和用途。

(本文只作為信息參考,並不構成任何具體投資理財建議,亦不明示或暗示買賣任何具體投資理財產品。進行任何投資理財行為,請事先諮詢專業合格的理財顧問,或與本人聯繫單獨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