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勇(資深保險顧問,聯繫電話:4163004768)
從事保險業許多年了,遇到索賠理賠的事情也很多了,但經常還是聽到看到網站論壇上的一些不明就裡的人對保險的評論:“保險就是保險公司只管收錢,不管賠償的一種東西。”或者:“保險是保保險公司自己,買保險期望著保險公司賠償是一種天真的表現。”“把錢交給保險公司,去買保險,讓保險公司賺錢,讓保險經紀賺錢,我都無法形容這樣的人有多傻逼。”我不知道說這樣話的人是真的在加拿大遇到過索賠問題還是根本沒遇到過而信口胡說的,或者是在中國遇到的事把它套用到加拿大來的。遇到這樣的說法很無奈,我們這種職業的人不方便與人據理力爭,沒辦法只能用文字來表述一下真正的加拿大保險理賠事務。
一句話,加拿大的保險理賠真的不難,只要你了解索賠程序並依循規矩,或者在有經驗的保險顧問的幫助下來索賠,就一點都不難了。
先說說大家比較熟悉的探親保險(緊急醫療保險)的理賠吧。在報銷這種醫療費用之前,客戶要收集齊全醫生的診斷證明、檢查證明、治療證明、開藥及買藥的處方及發票等與保險理賠有關的文件。有的客戶不知道這樣的事或者保險顧問事先沒有提醒有關注意事項,以致在考慮申請理賠的時候才發現沒有這些文件,然後再回頭找診所或醫院出具這些文件,所費的時間精力及其間的周折,真的會令人感到保險索賠很難很麻煩,但其實這跟保險索賠難不難一點關係都沒有,而是因為你不懂或沒有事先諮詢保險顧問而造成的麻煩和問題。
還是這個緊急醫療保險,有的人遇到車禍受傷了,就向這個賣緊急醫療保險的保險公司索賠,理由是你收了保費,我買了保險,我現在受傷了,你理所當然要賠呀。其實很多人不知道的一點,在保險的合同條款裡都寫得清清楚楚(許多人並沒看),如果遇到車禍等由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受傷,第一賠付人是第三方的保險公司,即如果是車禍,那車險的公司是第一賠付人,緊急醫療險的公司是第二賠付人。以此類推,如果父母或親人來加拿大探親旅遊,在你家摔倒受傷,第一賠付人是房屋保險公司(如果非房屋本身安全問題而是受保人健康原因或自身原因摔倒,房屋保險公司免責);如果雪天在戶外道路上摔傷,第一賠付人是市政機構;如果在商場摔傷,第一賠付人是商場的保險公司。
這時,你會問:“既然這樣,你把責任都推得乾乾淨淨,那我買這個保險還有必要嗎?”
“當然有必要了,你把這個險當作只保受傷這一種風險的了,如果人生病了,怎麼辦呢?即使你把這個險當作只保受傷的風險,那第一賠付人的賠付額不夠,你找誰呢?賠付責任還不是要落到第二賠付人身上?還有,萬一第一賠付人認為你的受傷不是它所造成的,比如你在逛商場時摔倒受傷,但經調查發現是因為你自己的身體健康原因而摔倒並非商場的原因而摔倒,所謂的第一賠付人是會拒賠的,那你找誰呢?還不是要找第二賠付人?”
你接著問:“找第一賠付人,再找第二賠付人,這本身就多出許多事,我們在遇到這樣的事情的時候,心情都很槽糕,你再這樣推脫責任,不是給我們買了保險的客戶添堵嗎?”
“你們的心情我非常理解,但這是合同所規定的,在加拿大我們必須依法行事,按合同辦事。實際上,找第一賠付人理賠一點都不難,遇到車禍了,本身就要報保險,保險公司肯定會問,有沒有人受傷等情況,所以這種理賠並沒有增加你的任何工作。有親威朋友在家裡摔倒了,給房屋保險公司打電話索賠,也一點不難(就一個電話)。如果是在公共道路摔傷了,可能找市政機構索賠會麻煩一點,但只要市政機構有明確的理由拒絕理賠,你馬上找緊急醫療保險公司,公司馬上付錢賠償,不會有任何推脫的情況出現。”
提醒一點,在遇到問題時,要盡可能地找你的保險顧問幫助你,雖然你的保險顧問並不負責理賠工作,但一般情況下,保險顧問都會理解客戶的心情和處境,並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幫助。在緊急醫療保險問題上,我的所有客戶的理賠事務都是我親力親為的(因為有時候客戶自己去處理理賠,弄錯或把文件弄丟,在無法獲得賠付的時候會把不快的情緒怪到保險顧問身上而不是自己,所以我覺得幫助客戶處理理賠事務還是蠻必要的。提醒一點,不是我的客戶的朋友,請不要打我電話諮詢理賠事務,最好找你自己的保險顧問。)
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比較多的索賠情況是汽車保險。這個索賠也是非常容易的。真正難的地方是你所認為的責任與保險公司所認定的責任存在分歧。責任不同,在索賠上會有一些區別,對於全保客戶來說,如果是第三方責任,自己就無需付墊底費,若判為一半一半責任,自己就得付墊底費,有時候事故不是太大,墊底費一付(有300、500、1000、1500甚至2000的),所得賠償就很少了;對於三保客戶來說,有責任意味著自己要支付自己的修車費,沒責任就不需要自己付錢,自己車子的損壞由保險公司報銷修車費。更重要的是有責任與沒責任還在於未來是否漲保費,所以索賠的焦點在相當大的程度上落在了責任認定上。
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在理賠的認定上都是有依據的,不會也不敢亂來。
有個客戶的車禍是在變線到左轉線時被背後在黃實線區域的直行車給撞了。我客戶認為他沒有責任,因為對方在黃實線區域不得行車,在上面行車是違規行為(若被警察看到是會被開票的),但保險公司認定責任一半一半,因為他在變到左轉線上必須觀察後面是否有車,這是交通法規定的,而不應該考慮對方是否違規行駛在黃實線區域(實際上,保險公司的這種判定還是傾向於我的客戶的,因為如果第三方不是行駛在黃實線區域而是行駛在行車道上,那這種車禍我的客戶就是全責了)。這樣,保險公司有理有據的判定責任,客戶也心服口服。
最怕的是有時候遇到個別客戶,很明顯的是自己的責任,但就是死不承認(其實心裡也明白自己無理),還不斷地打我電話,一遍一遍地“解釋”當時的情況,找些似有似無的所謂“有利於”自己的說辭,讓我幫TA聯繫adjuster改變責任認定(其實即使把責任從100%改成50%,也不改變任何實質性的問題。)
不知從何時起,有人喜歡找律師來進行車禍索賠。我反正對這種行為特別不理解,不知找律師索賠到底是為了什麼?現在保險索賠真的非常的容易,小的理賠,保險公司基本上不做任何調查,客戶報告什麼保險公司就信什麼,該修車的修車,該治療的治療,很快就會對這樣的索賠作出安排。找律師索賠只會把簡單的事情弄複雜。一般來說,找律師索賠的人是想多獲得賠償,但實際上,這種可能性幾乎是零(保險公司多付出的錢全進入律師的口袋)。保險公司很少給出現金賠償,基本上是受傷的去治療,治好了就結束了,不會給出額外的現金賠償,給現金賠償主要是對工資收入的一種補償(也很有限,一般每週400元,律師至少拿走30-40%)。找律師索賠,其實很多時候存在造假的嫌疑,即在律師的授意或安排下,拖長治療的時間和工資的補償,這樣律師就能賺更多的錢(按總賠償的比例收費的)。我遇到幾個這樣的人,由於車禍之後找律師索賠,後來保費被漲到了天價,想換保險公司,結果沒有保險公司敢接收。一查賠償記錄,兩個小小的車禍,賠償總額居然達到了16萬,而在我告訴TA們有關保險賠償金額,TA們自己都嚇得目瞪口呆,都不知律師從中居然賺了那麼多錢,而現在的苦果卻由TA們自己來承擔(讓保險公司猛宰,卻沒有公司願意接收)。
一般來說,在理賠上保險公司都是讓著客戶,因為保險公司也理解客戶的心情與處境,而且也覺得在客戶遭受理賠事件時心情都不好,如果過分苛刻引起客戶不快,萬一走上法庭,對保險公司和客戶都不是好事,因此在理賠的利益上是向客戶傾斜的。所以,根本不需要找律師來幫助索賠,當然在索賠問題上也不要太過分,把保險公司逼急了,就真正的公事公辦沒有半點同情的成分了。
從我所接觸的有限的房屋索賠案例來看,房屋出險索賠也是很容易的。
這麼多年從事保險業,所遇到的索賠案件也很多,但沒有一件是拒賠的,只有一兩件是因為文件不完整而拖延了一些時間。
總之一句話,加拿大的保險公司是很靠譜的,索賠是很容易的。千萬不要道聽途說憑空想像或者把別國的經驗安置到加拿大保險公司頭上來。
此文僅為信息參考,非為保險意見或建議。若您有保險方面的問題,請諮詢專業合格的理財保險顧問或直接聯繫本人(cell:416300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