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勇(資深保險顧問,聯繫電話:416-3004768)

 

前面谈了分红保险之财富创造和财富保护两大块内容,今天我带领大家进入分红保险之财富传承部分。

中国人常说:富不过三代。为什么富不过三代?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不可否认,那就是:财富传承的方式和方法。财富传承问题已经成为人们特别是富人们所十分担忧和关心的话题。

财富传承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遗产规划。如果平时多加留意,我们会听到各种各样版本的有关财富传承的说法。有人说,非比尔.盖茨一样的巨富考虑财富传承都是多余;有人说,现在有钱就投资房子等不动产,今后孩子长大了把房子送给孩子或以买入价(或一元钱)卖给孩子,财富就自然过渡到孩子手上;有人说,这事容易,父母的房子或银行账户、投资账户都跟孩子联名,父母身故了,孩子就自然接手父母亲的资产;有人说,在人即将走的时候把资产转移给孩子就行了;有人说,到律师楼做一份遗嘱,身后的财富问题就解决了。

到底这些说法是不是合理或有效的财富传承的方法呢?

我们先说一说是不是只有巨富才需要做遗产规划,普通百姓就没有财富传承的问题了呢?答案明显是否定的。试问,为什么只有巨富的财富才算财富,普通百姓的财富就不算财富了呢?难道只有几十亿几百亿才算财富而50万100万就不是财富?财富的原始定义是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只要你拥有这样的资产,就表明你拥有财富。任何拥有财富的人在人生的最后阶段都存在财富传承的问题,都有必要进行遗产规划。所以,认为只有巨富才需要做遗产规划不是正确的观念,多与少不是判断是否需要财富传承的标准。

现在有钱投资房子等不动产,今后传承给孩子是不是一个很好的财富传承手段呢?我们从加拿大的税务制度入手来解析这个观点。第一,房子是自住房。屋主身故的时候,房子的增值免税,但存在遗产验证及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占资产总额大约7%)。第二,房子是投资房。增值部分肯定要交税,不管是在身前出售或在身故之后以遗产方式传承。您可能想着以买入价出售给孩子,这种好事不存在,在您每年报税的时候,税务局一定会审核您出售房子的成本与收益,若存在与市场公允价格(fair market price )出入比较大的情况,政府一定强制您交税。若以遗产方式传承,遗产验证时政府会以市场公允价值计算所要交的增值税。至于所谓以一元钱价格转让给孩子之说就更不靠谱了。加拿大税务体系已经相关完善,不存在什么空子可以钻。在大多数人的头脑里,房产投资很赚钱,问题在于您忽略了税,实际上,加拿大税务局是您投资房的”股东“之一(名字没写在上面,但有”股份“),您只是在替加拿大税务局代持有资产而已。另外,再次提醒,房产不要以一元或是买入价转给子女,这不但对你自身没有好处,还会给孩子带来未来税务上的巨大隐患。在财富创造篇里也谈到了房产投资的税、费、维护成本及收益率,在财富保护篇里也谈到房产的金融属性并不存在免受债权人追索的功能。因此,房产投资并不是十全九美的财富传承手段。

至于父母与子女一起开立联名账户这样的措施,在财富传承上不可能给你带来任何一丁点的好处。你知道加拿大有遗产验证制度吗?遗产验证就是验证身故者名下的资产及增值以及所产生的税务负担。千万别把事情想得太过于简单了,以为联名账户上身故一方的资产会由另一方自然接手。不存在这样的事,一张SIN卡可以查清你名下的所有资产,是你的就是你的,是你孩子的就是你孩子的,跑不掉的。还有一点,你要搞明白不同联名账户的区别,Joint Tenants with Rights of Survivorship (JTWROS)是一方去世账户资产将根据法律规定(在遗产验证之后,属于身故一方的资产增值该交的税必须先缴清了)转移给幸存方;Tenants in Common (TIC)允许联名账户持有人指定受益人,并不自动转移(当然也是在遗产验证并交清资产增值税项之后)给联名账户的其他联名者,若无指定受益人,身故者在联名账户里的资产有可能变成了遗产,由民事法律的遗产继承顺序选择继承人及分配继承份额。所以,您一定要搞清楚您开的是什么类型的联名账户,不要想当然。

至于说到人快要“走”的时候再把资产转给孩子,这在现实中很难操作。一方面,没有人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走”,根本无法确定合适的转移资产时间点;另一方面,即使把握了时间点,税务问题还是没有办法得到根本的解决。

有人说,去律师楼立个遗嘱。这个事情是要做的,但什么时候立、今后自己的想法改变了怎么办,等等,总还是有一些未知的问题无法在遗嘱里做出明确的安排(香港华懋争产案、霍家兄弟争产案等就是例子)。虽然遗嘱可以立了再改,虽然立遗嘱的成本不是个大问题,但立遗嘱所涉及到的各方利益并不容易一时半会获得解决,还是要防范把更改遗嘱变成最终亲人反目成仇的导火索。即使所立遗嘱没有任何问题,也还是无法解决财富传承的税务和相关费用。当然,立遗嘱能够省掉遗嘱里所列资产应负担的律师费。

要知道,在加拿大,一个人向世界说再见的时候,其名下的所有资产所产生的增值(即使没有兑现,以身故当天的市场公允价值计算)要计算成当年的收入,在六个月内以现金(支票)的形式向税务局缴纳收入所得税。假如一个人有一套投资房,从50万升值成500万(多伦多过去三十年增值十倍,未来也有可能三十年十倍),增值450万,按增值的50%按最高税率53.3%缴交收入税,136万落入政府的腰包。这还仅仅是收入税的部分。收入税之后,还要支出三项费用,即遗产验证费(大约1.5%)、遗产执行费(2-3%)和律师费(3%左右)。这三项费用的收取是以总资产为基数计算的,大约占总资产的7%左右。假如一个人有1000万资产,差不多70万又没了。也许有人会认为有1000万资产,才不在乎交一两百万的税,交了税还剩下七八百万哩。可能没钱人会这么认为,到您真有钱的时候,不要说两百万,被政府收走20万可能都会心疼一下。想想,百分之二十以上的税与费,您真的认为不多吗?你手上有十万被政府收走两万您不心疼吗?赚钱不容易啊,合理避税也是一种财富积累的手段,别仅仅把眼睛盯在资产收益上,做好遗产规划财富传承非常重要。

大家知道,保险赔偿金是免税的,所以在遗产规划的时候,一定要把保险这个金融工具的免税功能充分地考虑到。分红保险与其他保险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保额会不断的增长,而且越到后面增长得越快,财富多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您的寿命。人的寿命正在变得越来越长,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分红保险是一个好财富传承工具。用分红保险传承财富,不但可以做到资产增值不输于其他投资产品,更可以做到免税和免除各项费用,在转移时更容易操作(如不需要计算时间点,可以随时更改受益人不需要支出任何费用等)。更重要的是,这种财富传承手段是一种财富意识、财富理念。下一代人从上一代人身上获得财富传承,下一代人再把这种理念传承到下下一代。有了这种理念,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就将被彻底打破,实现一代富裕永远富裕的财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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