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勇(資深保險顧問,聯繫電話:4163004768)
無憂網和CBC網這兩個中英文主流媒體都登了一篇文章,題目是《安省女子用私家車送餐, 撞車後發現保險公司不賠》(大家有興趣可以古狗一下)。
我在這篇報導底下發表了一則評論,評論是這樣說的:
“這個情況是commercial use, 不是personal use,風險級別不一樣。如果該女子在車子用於送餐之前告訴了保險公司其車子用途的改變,保險公司收取了commercial use的保費,那這次事故保險公司就必須賠;如果該女士事前沒有告訴保險公司,那就屬於misrepresentation,虛假陳述,即在買保險時告訴保險公司車子是personal use,但在中途變更用途,沒有通知保險公司,表面上看沒有陳述,但實際上是虛假陳述,即沒有履行保險合同中所規定的告知義務。因為在買保險時,保險公司在申請表或電話上都提醒了保險申請人,在車子用途或與車輛風險有關的事項,必須在7日之內向保險公司報告,包括地址變更、牌照變化、駕駛員增減、車輛增減、車輛用途變更、換工作而使車子每天單程距離和年總里程數變更等許多許多信息。
據我所知,有不少華人民眾使用私家車送餐、進行私人的士運營、便利店拉貨等商業用途但沒有向保險公司報告,還有許多人孩子考上駕照不報告保險公司等行為,真的太多了。這些不符合保險合同的情況,在遇到事故時保險公司真追究起來,理賠時會因為保險信息提供和更新有問題而遇到麻煩。
我希望這樣的事或新聞會引起大家注意,該update自己的信息趕緊做,別等到出了事之後後悔莫及。 ”
發了這篇評論之後,我還把這則評論發到微信的各個群裡去,以便更多人看到,引起注意。事與願違的是,發到微信之後,居然引起了許多爭議。爭議的焦點是:這個事故該女士無責,是事故第三方的責任,保險公司必須賠。 (當然還包括許多罵保險公司耍無賴的話)
我的解釋是:在該女士改變車子用途而不通知保險公司之時,她的保險合同已經不成立了,也就是說已經作廢了,即在車禍發生時她事實上是沒有保險的。所以在這個事故發生之後,保險公司沒有義務賠償該女士。
這種解釋應該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但我真不知道有些華人朋友的法律常識還是保險常識太缺乏,還是經常不講理習慣了,始終認為是保險公司耍流氓不講理,就跟你死絞蠻緾個沒完沒了。
其實很簡單,不管在加拿大還是在中國,合同以欺詐、強迫或不合法方式訂立的,合同是無效的。很多人因果關係一直搞不清楚,這個案例的焦點在於保單合同因該女士改變車子用途而沒盡到告知保險公司的義務而致使保單失效,保險公司已經沒有義務賠償了,至於車禍中的誰對誰錯已經與這個因果關係扯不上任何關係了。這麼簡單的一個關係一直搞不清楚,實在令我無語。
當然,也不是什麼人都不講理。在我的校友群(可能是因為校友關係,想無理取鬧也不好意思,或者我的校友的素質都很高的緣故),大家對不了解的東西問了一下,我解答了一下,也就基本上表示學習了新知識(這說明還是有許多人不懂),而沒有什麼過多的爭議。
在其他群裡,也還是有人一下就發現我的評論是非常專業的觀點,並給予轉發到其他群,讓更多人了解保險方面的一些常識。當然那些愛吵架的人,我也不怎麼想理了,愛咋咋地。
在討論的過程中,有人也問了一些有關商業車輛保險的問題,比如車子用於私人的士或者uber或者送餐或者送貨或者其他商業用途,保費會增加多少。這裡不得不詳細地跟大家解釋一下,許多朋友打電話進行保險諮詢時,就我有一部車子在你這裡保要多少錢。
大家要十分明白一件事,保費多少人人都不一樣,這跟超市賣大米賣白菜是不一樣的。保費的多少是由許許多多的因素所決定的,比如:居信地址、駕駛經驗(年限)、駕駛記錄(事故與告票)、車子用途、每日單程距離和年總里程、車子品牌型號年份、三保全保、家裡駕駛員幾個(有無年輕司機)、誰是主駕、墊底費多少、有無雪胎、家裡幾部車、有無房屋保險(是否與房險捆綁)等。你說這些信息還沒告訴我之前,我如何告訴你你的車保費是多少,所以說,學習了解一些知識,起碼在諮詢時讓保險顧問感覺到你是懂行的人,我們做起事情來也帶勁;你什麼都不懂,問的問題問不到點上,甚至問的問題保險顧問都不知道或者根本就搞不清楚你到底想知道什麼。還有人在要求詢價時,地址不願意提供、駕駛號碼不願意提供、VIN不願意提供,什麼都不願意提供,當然我不知道你的防範之心這麼重的原因在哪裡,不過反正我只能告訴你我沒辦法幫你詢價,請你另請他人。大家要非常清楚,你的保費價格是由這些信息來決定的,你不願意提供這些信息,任何一個保險顧問都是無法給你隨便報一個保費價格的。
大家要非常明白,居住地址對車保費影響是非常大的,大多地區保險最高的地區是Brampton和Vaughan(第二),其他東西都別提,光這個因素就能讓你的保費多出幾百上千塊一年。駕駛經驗也是很重要的,不過還是沒有駕駛記錄重要,6年內有過at fault的accident,保費一年高個五六百不必感到驚訝,3年內有張ticket,保費高個兩三百也不奇怪。當然每天單程距離對保費影響也蠻大的,想想從你家開到公司50公里與5公里對比,哪個事故概率更高呢?所以大家要了解決定保費價格的主要因素。
相當多的情況是子女大了,有駕照了但不把子女加到保單裡去。這是不行的,是違反保險合同的。即子女開車若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可以不賠,同時把客戶踢出公司。正確的做法是:如果孩子上大學,大學距離家200英里以上,可以申請away at school discount,子女的保費可以得到75%的折扣;若孩子確定不開車,也可以申請excluded driver,就是填寫OPCF28 form向保險公司承諾車子不給小孩開,若小孩開了,出車禍責任自負;若孩子離家近上大學,那隻能excluded 掉,如果想讓孩子開車,那就只能承受更高的保費了,而千萬別挺而走險,不向保險公司update小孩的駕照信息。
我經常有做車子保險方面的講座,可能大家覺得車子保險都懂,講座沒什麼好聽的,而不怎麼踴躍參加。不過,聽過我講座的朋友都給予非常積極與正面的評價,也表示收穫頗豐。
扯得有點多,回到新聞本身,這個事一點疑問都沒有。本來人咬狗才是新聞,而狗咬人不是新聞。這個事件非常明顯的是個狗咬人的事件而不是人咬狗的事件,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居然英文主流媒體和華人主流媒體都給予報導,說明有相當多的民眾對保險的基本知識缺乏了解,需要通過這樣的事件來補一補。
Anyway,這個事件事主不管到哪裡去打官司都打不贏的,保險公司不賠的決定百分之一萬一億是沒有任何瑕疵或者錯誤的。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本文僅為信息參考,非任何形式的保險意見或建議。你若有保險方面的問題,請諮詢專業合格的保險顧問或直接與本人聯繫(cell:416-300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