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勇

 

似乎自從鄧小平的“貓論”問世以來,不但中國人陷入金錢拜物教,甚至全世界都染上了金錢崇拜的病毒。

我這麼說,你也許會反駁我,“資本主義自誕生以來就是追逐利益的,跟鄧小平的’貓論’有何關係?”我不得不說,資本主義是追逐利益的,但資本主義是遵循著規則追逐利益的,資本主義還有信仰還追尋自由、民主、公平、公正等普世價值,然而,自從有了貓論之後,中國人所遵循的幾千年的禮義仁慈良善的東西不見了,廉恥不要了,道德不要了,法律也不遵守了,一切全衝著錢而去。在中國經濟增長國力變強之後,中共把金錢拜物教推向全世界推向極限推向無底線。中共用金錢收買亞非拉國家、用生意用利益捆綁歐洲發達國家、用金錢腐蝕國際組織及其領導人、用金錢侵蝕滲透美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媒體等各個領域,讓全世界失去了是非觀,不分善惡、黑白與美醜。

看著世界與身邊,我感到越來越陌生了。我發現不僅僅身邊的華人群體包括朋友都已經不可自撥地陷入金錢拜物邪教之中成為了金錢的奴隸,甚至曾經我所嚮往的自由民主和平友愛公平公正遵循規則的西方世界也越來越不可理愈地墜落了,陷入了金錢拜物邪教的魔窟。這讓我感到無比的失望甚至絕望。我不得不放下手中的工作犧牲掉個人利益甚至休息時間不斷地寫拼命地寫,以圖發出我微弱的吶喊聲,做瀕死之前的掙扎,哪怕只能喚醒少數人甚至個別人。

我這麼說,你也許會質疑我,“你難道不喜歡錢嗎?你不喜歡錢,還教別人賺錢幫別人理財,那不是笑話嗎?你那麼清高,視金錢如糞土,那你不要賣保險不要搞投資了呀!”

朋友們,我沒有視金錢如糞土,我愛錢我喜歡賺錢,但我並不跪拜金錢。我尊崇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原則賺錢,我賺錢不以犧牲我個人的尊嚴,也不以犧牲他人或公共利益為原則。教別人賺錢幫別人理財,賣保險搞投資是我的工作我的職業,我是世界的一份子,況且還擔負著養育子女的責任,可以不工作嗎?我靠我的勞動我的工作賺錢並不丟人,任何人靠勞動與工作獲得收入都是正當的應該值得肯定與鼓勵的。我靠自己的知識、能力與風險承受力去獲得投資收益也是沒有問題的,任何人用這樣的方式獲得財富也都是應該肯定的。我反對的是不勞而獲,我反對的是卑躬屈膝不要尊嚴地犧牲肉體或靈魂去獲得金錢的行為,我更反對出賣國家與人民的利益去獲得金錢,包括出賣人類利益去獲得金錢的國際組織裡的那些垃圾政客。

我是一個喜歡賺錢但不怎麼喜歡花錢的人。

這麼定義我自己,可能會給人一種守財奴或者小氣摳門的印象。不過,沒所謂,是什麼就是什麼,沒有必要粉飾,別人可以對我有各種不同的看法,不過別人的看法對我也沒有什麼影響。我知道我不是守財奴,我對我所愛的人或者在我認為重要的事上花錢一點都不含糊,特別是在小孩的教育上。我也不小氣不摳門,比較能夠說明問題的是,在離婚的時候,對方都找好律師準備打離婚官司,我提出不需要打官司,財產平分,兩個孩子的法定監護人都歸對方(法定監護人可以獲得政府給小孩的福利金,兩個孩子每年有一萬多),我負責日常監護(事實監護,俗稱帶孩子,也就是接送孩子上下學,接送課外學習,一日三餐等吃喝拉撒睡事務),所有一切有關孩子的費用全由我承擔,包括教育基金、孩子的保險、課外興趣班等費用,未來孩子上大學的費用以及上大學期間的生活開支等一切費用。我所提出的方案可能對方連想都沒想到,甚至她自己想請律師為她爭取的利益都比不上我主動提出的方案。在金錢上我絕對不斤斤計較、錙銖必較,這就是我對金錢的態度。

我不僅僅喜歡賺錢,我覺得我還蠻會賺錢的,不管是上班還是做生意或者是做投資。

我這麼說,可能大家會覺得我應該很有錢。實事是,我讓大家失望了,我的財富比起許多普通人要少太多了,實際上仍然是窮人一個。那為何我還敢這麼自信地吹牛逼說自己蠻會賺錢的?因為我認為現有財富的多寡不僅僅取決於賺錢能力,更重要的是財富的起點。許多人比我有錢,是因為起點跟我不同(當然也是有許多人在賺錢能力上比我厲害的)。我很少見過起點比我更低的人,所以我對許多比我有錢的人並不羨慕,我的心態是平穩的,我對我的賺錢能力是自信的,對自己的財富狀態是滿意的。美國前總統川普過去常吹牛逼說:“I’m smart, I’m rich.” 他說他的錢都是他自己賺的,但我知道他父親在上世紀六十年代他大學畢業之後就借給他一​​百萬美元(他借他父親的錢後來也還給他父親)。我就在想,這有什麼好吹的,別說上世紀六十年代時候的一百萬美元(其價值應該要對應當時市場上資產的價格),假如我在上世紀九十年代畢業的時候我的父母有能力借我一百萬美元,四五十年後我也億萬富翁了。很通常的道理,要用一萬塊錢賺到一百萬,可能得幾十年時間,但如果用一百萬賺到一億,所用時間將大大縮減。所以,光比誰有錢誰更富,沒有意義,資本金的起點是個重要的因素,是非常關鍵的因素。

為什麼敢說我的賺錢能力還不錯呢?舉個例子,大約在2000年左右,我在看報紙的時候,注意到報紙的夾縫或是底部有拍賣廣告,包括住宅、廠房等,基本上都是銀行抵押品被法院沒收(貸款還不了) ,由法院判決之後委託拍賣行進行拍賣。我發現這是一個不錯的買賣(有差價可賺),所以就根據自己的資金情況參與競買,把被拍賣的住宅買下來(當時沒有很多人做這個事——每場拍賣會參與人數基本上都只有五六七八個——就這少少的參與人員,可能像我這樣把它當作生意來做的更少,許多人可能就是想低價買來自住,所以競價一點都不激烈,基本上都是底價或者加一兩輪價就能夠買到),然後馬上掛到二手房市場上去賣,這樣一倒手淨利潤差不多有15%左右(即扣除掉交易手續費、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之後,不計算自己的人工成本)。每半年時間可以做一套,也就是說我的資金每六個月周轉一次,這樣一年的淨利潤就是30%。假如用上銀行的按揭貸款,利潤率還要更高,因為這種東西需要快速交易,限於辦理按揭貸款的程序很繁瑣,所以都是使用自有資金。我就在想,如果自有資金能夠再多出兩倍,資金周轉率有機會提高(因為更多套資金可以抓住更多的拍賣機會,不需要一套賣完再等機會,讓資金在等待中浪費掉盈利的機會),一年可能就不止周轉兩次,假如每年的資金周轉能夠提高一次,我的利率將提高三分之一,即每年將會達到45%的淨利潤,我的發財致富速度會更快。你想想,一年30%的淨利潤,三年時間資產就翻一倍,那麼一年45%,差不多兩年就翻一番,用複利計算,結果天差地別。當初上海周正毅案子還沒有出現,所以我購買拍賣住宅進行交易的時候根本不知道有周正毅這個人,也就是說周正毅利用競買爛尾樓的機會成為了上海的大富翁,我的創富思維跟他差不多(這是天生的生意與財富思維),只是我沒有他那麼有錢罷了(不然的話說不定成為福建的大富翁)。他競買的都是整個樓盤,即那些開發商爛尾的樓盤,然後花錢收一下尾再高價售出,他的利潤率比我的高好多倍,因為他有錢對爛尾樓做收尾工程,收尾之後房屋的價值就翻好幾倍(而且由於他所做的項目更大,基本上都使用了銀行的貸款資金,等於加上的槓桿,其收益更是可觀到了驚人的地步。當然由於項目做大了,就必須跟官方進行一些利益上的勾兌,他後來案子爆了的原因就在這裡)。所以,我一直認為,賺錢能力在許多時候是跟資金實力直接相關的,而不完全在於個人的能力。 (提醒一下看我文章的朋友,現在中國的房地產業要小心,這種生意不見得還有賺錢的機會。因為地產業正在走下坡路,而且政策朝令夕改,且資金需求量大,操作起來萬一套牢,資金成本是很致命的。投資成敗的核心要素,一是標的,二是時機,缺一不可。二十年前能做的生意,現在不一定可以做。)

許多人來加拿大之後抱怨錢難賺,加拿大競爭激烈沒有機會。然而,我看到的是滿地機會黃金遍地,只苦於沒有足夠的資金,只能一步一步地慢慢積累,逐步做大。按上面的理論,我的財富積累就非常慢。真的,說加拿大沒有機會的人是沒有一雙發現機會的眼睛,機會擺在你面前,你看不見,當然對你來說就等於沒有機會。許多人說加拿大生意難做,實際上完全不是那麼回事,你用中國那種靠賄賂找關係利用權力不平等的思維去獲得財富,在加拿大確實沒有,但你要明白一點靠賄賂靠權力不平等去獲得財富不是你本事,那是權力帶給你的財富而不是你的智力與你的能力。為何中共認為馬雲等中國大富豪的錢都不是他們自己的而是中共的?這也很正常,這些大富豪的生意能夠做那麼大,沒有中共的權力參與是不可能實現的(明的或暗的)。所以中共要共產共妻,這些大富豪也不要覺得冤枉。

我曾多次說過:是金子總會發光,不管放在什麼地方。假如你認為自己是金子,但你離開中國來到加拿大或去到其他國家不會發光了,那可以肯定你不是金子,而只是鏡子而已,你是藉助著外來的光而發光,自己本身並不會發光。

我喜歡賺錢不是因為愛財,而是因為賺錢帶給我成就感。我喜歡賺錢的原因可能還來自於小時候的窮。因為窮的狀態非常難受,所以我想改變它;因為窮怕了,我必須努力賺錢,讓財富帶給我安全感;因為窮,我曾經自卑,我要藉賺錢能力與財富積累帶給我自信。當然,我更不想把窮的狀態延續下去,讓我的下一代經歷我的苦難、自卑、拮据與窘迫的狀態。我希望我的下一代有更高的平台,更靠前的財富起跑線,象川普那樣,大學畢業就能夠從老爸手上借到一百萬美元資本金。

我賺錢向來遵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原則,不應該我賺的錢或者讓我賺得非常難受的錢,我堅決不要(上面所說的競買拍賣的住宅房屋,全是合法的,不是我自己銀行的抵押物,信息全是公開登在報紙上的廣告)。

我曾經在銀行工作,大家知道,在銀行工作天天跟錢打交道,有太多的誘惑,有太多的犯罪機會。在銀行工作十年時間,我的同事當中,也有不少個進了班房,個別人甚至吃了花生米,但我堅守我的原則。說實在,如果我真的要搞腐敗實際上機會也不少(也不見得被抓,銀行里沒被抓的腐敗分子不少),但我絕對不要,我寧願吃著粗茶淡飯,也絕不碰來歷不清不楚的山珍海味。最應該說的是,2005年5月在我離開中國移民加拿大之前,在離職的前一天晚上,客戶宴請並感謝我的幫助。在宴會之後送我回家時塞給我一個大信封,但被我堅決拒絕。按通常的想法,平時不收或不敢收客戶的錢,這個時候馬上要離職而且要離開中國,拿了錢未來即使項目出了任何問題,我都不可能被追究責任(因為追不到) 。況且,這個錢也不是客戶為了達到任何業務目的而送的,僅僅是表達對我多年的支持與幫助的一點心意(如果不是真心感謝,對客戶來說,此時送錢沒有任何意義,我馬上離開了,未來再也幫不上什麼忙了),就算不離開中國,這種錢收下都是沒事的,但我還是按往常一樣,堅決拒絕。我不能因為我要離開中國而放棄我的原則毀了我一世英名,讓客戶覺得我跟其他人也沒有什麼兩樣(我的拒絕可能確實震驚到了客戶,在我離開中國的那天早晨,客戶公司派了三輛豪車來為我送行)。在銀行工作那麼多年,我所做的項目沒有一個出現過問題,全部都是優質資產,帶給銀行巨大的業務量與利潤。

 

在加拿大從事理財顧問職業之後,有太多的保險代理公司想挖我,從我剛開始從事這個業務到現在一直不斷地都有人試圖把我從我目前所在的公司挖走,開出的條件也是可觀的吸引人的,但我都沒有走。為什麼呢?因為我的老闆在我遇到挫折的時候對我無條件的支持。實際上,老闆也知道許多公司在挖我,他看著我死心踏地地跟他呆在一起,在他準備在溫哥華開設分公司的時候,他第一個問我能不能幫他一下(實際上是給我莫大的機會,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機會,即把溫哥華的分部交給我去負責),但由於我要帶孩子(雖然孩子也可以跟我到溫哥華,但我不想讓孩子與她們的母親分離太長時間)而不得不放棄。過了一年多,老闆又找了個機會讓我組建一個公司從事另一項業務,讓我成為合夥人。

我敢說,十個人中遇到我這樣的機會應該至少有九個不會做出跟我一樣的選擇。我對金錢的態度跟許多人不一樣,也許許多人對我這種不把錢當錢的清高之輩很不以為然,但我的內心很平靜,我知道什麼東西對我更重要。

幾萬塊錢換來三輛豪車送行,值得嗎?這個事不能用錢來衡量,因為我成為客戶朋友永遠可以信任的人,這是多少錢都買不來的。十幾年過後,客戶朋友到加拿大來旅遊之前,通過多方聯繫在加拿大的茫茫人海之中聯繫到我(雖然我與他依然是朋友,但我來加拿大之後就斷掉與他的聯繫,因為我知道我曾經的價值在於我手上有銀行的資源,沒有了這些說實在我對客戶沒有任何用處,所以我就不主動跟客戶朋友保持聯繫了,以免讓他感覺有求於他。還好我在多倫多的華人圈子當中還有一些些人認識,不然的話,他在多倫多六七十萬華人當中怎麼找得到我?),要與我見面聊天,還不讓我盡地主之誼,非要反客為主宴請我。在我沒有銀行的資源可以幫助到客戶十多年之後,客戶還能夠記得我並且費盡周折找到我,我很滿足,很知足。

在早就有機會帶團隊做業務,可以利用團隊的力量為我個人賺更多錢的機會擺在面前時,我並不為所動,因為我要的是義。在職業提升的機會擺在我面前的時候,我放棄了,因為我要的是對孩子的愛與責任。然而該是我的還是我的,永遠都不會失去,包括金錢與地位。最關鍵的是,我給老闆留下的印像是:這個人有情有義,靠得住,靠譜。說實在,在商場,選擇合夥人比選對像還難。老闆找我當合夥人,這是對我的人品與能力的多大的肯定啊? !

聊了我的金錢觀與賺錢之道之後,來聊聊我的花錢之道吧。

我不怎麼花錢,吃喝嫖賭抽五毒全部與我絕緣。我對豪車不怎麼感興趣,不是開不起,是覺得沒必要,因為我不喜歡炫耀物質的東西,我永遠認為車只是代步的工具並不是彰顯身份的東西(可能還是不夠有錢,到了錢多到實在沒處花了的時候,也許也會買一輛豪車顯擺顯擺)。有不少人勸我,做業務的人起碼要開奔馳寶馬級別的車以免讓人產生業務做得很差連一輛好一點的車都開不起的感覺。這種話聽了多年也聽了多遍,但我依然固我,永遠只開三萬多塊錢的車(不過我喜歡新車,每兩三年就換一部新的),好像沒有發現有任何客戶在乎過我開什麼牌子的車(也許有在乎的,只是我不知道而已)。我對自己還挺摳的,不該花的錢絕對不花,不會因為有錢了就隨便放開了買買買,買任何稍微值錢一點的東西都是有規劃的,甚至去超市買菜之前都要看一下flyer找有打折的時候去買,也會想辦法使用商場或餐館的coupon券進行消費,合理合法能夠節省的錢我絕對毫不猶豫毫不客氣地節省,根本不擔心省這些小錢很沒面子。不但自己這麼做,還教小孩也要這樣做。我對自己最慷慨的花錢之處是在打球上,一年三四千塊錢,實際上也不多。我喜歡旅遊與讀書,即使在正常年份一年旅遊一兩次實際上也花不了多少錢(出國旅遊例外),當然現在電子讀物太多,基本上也沒花錢在買書上。

我比較捨得花錢的地方是孩子,特別是在孩子的教育上。孩子的課外課程還蠻貴的,包括音樂、繪畫、舞蹈、運動等東西,蠻費錢的。在孩子身上花錢,我眼都不眨,每個月賬單上,最大的支出是按揭,第二大支出是孩子的教育。離婚之後,分到一半的錢趕緊買了一個小房子,在房子交接之後,我的帳戶上只剩下3000多塊錢,我都不知道我的下一個月的按揭貸款來源於何處,但我依然沒有停掉孩子所有的課外課程的學習。因為我小時候太窮,家裡什麼都沒有,也沒錢買,看到別的同學有小人書、玩具、有口琴笛子等樂器,羨慕得不得了,但就是沒有辦法,靠攢一兩毛錢的壓歲錢攢了好幾年才買了一把口琴。我不想我的孩子經歷我曾經的窘迫,所以別的孩子有我的孩子肯定有,別的孩子沒有我的孩子也會有。在老大小學七年級的時候,我就買了兩千多塊錢的Microsoft Surface電腦給她(當時我自己還用著好多年前買的一台才四五百塊錢的筆記本電腦),她用的手機比我的還新款,她們想要的服裝鞋子什麼的,我都會滿足她們。我讓兩個女兒參加每週一千多塊錢的野外夏令營,這種夏令營是相當少的工薪階層家庭承受得了的,我所認識的中國人當中只知道兩個投資移民讓孩子參加這樣的夏令營,孩子也說營里華人極少,只有一個從台灣來的。 (我這麼說,可能大家會質疑我對孩子的教育方式,質疑我是否有可能把孩子慣壞了。一點都不需要擔心,我的兩個孩子非常懂事,她們對物質沒有什麼太大的慾望,都是只要有東西用就行,不挑不撿。電腦手機全是我主動買給她們的,並非她們要求的。在給老大最新款手機時,她很不習慣,叫我把我用過的手機給她,新的讓我用。我看她那麼懂事,還是把新的給她。去年也想給老二買一台Microsoft Surface以顯示我沒有大小眼,結果老二根本就不關心,跟我說:”爸爸,不要亂花錢,我不想要Surface,我只要一台筆記本就行。“而且她還說等聖誕節Boxing day打折的時候再買,我沒有等到節禮日而是馬上帶她去Best Buy去看並且當場就買下了,就按她的要求買了一台不到一千塊的筆記本電腦給她,她為此高興了好多天。)

在加拿大這樣的國家,普通工薪階層都能夠讓孩子獲得物質上的滿足,我給孩子物質上的滿足並不過分。俗話說:窮養男富養女。我所理解的富不僅僅指物質上的富有,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富有。所以,我平時更願意把正確的金錢觀傳遞給孩子。在疫情之前的2019年,我讓老二去送flyer賺錢(錢特別少,三個鐘頭時間才能夠賺十塊錢左右,而且我要開車幫她,光我開車幫她都不止值十塊錢,從付出與收益來看特別不划算),讓她明白金錢來之不易,金錢是要用辛勤勞動去換取。在她從身體上體會到辛勞之後,我再教她使用頭腦賺錢之道,因為沒有體力上的辛苦的切身體會,她就不明白學習的重要性,學習如何使用知識去輕鬆地獲得財富。在一點一滴的教育過程中,我發現她還真的蠻有商業頭腦的,很讓我驚喜。

絮絮叨叨說了這麼多,並非標榜什麼,也非炫耀什麼,但我真心希望這個世界能夠回歸到有信仰的正道上來,不管是普通人還是身居高位之人都應該靠正當手段獲得金錢,遵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原則去獲得財富,不要靠出賣靈魂去獲得利益,不要靠出賣國家與人民的利益去獲得金錢,更不要出賣人類的未來去獲得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