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勇

 

我是一個非常不重視穿著的人,日常穿衣非常隨便。我的衣服除了能夠分辨出性別之外,沒有任何其他特徵。

因為自己不重視,所以對現在的許多年輕人談穿著很不理解(現在好像都不叫穿著而改叫衣品了,據說已經上升到穿著的品味的高度了),總感覺光談包裝有什麼用(況且年輕人的穿著打扮實在有點看不懂,看起來不協調甚至怪異的東西,TA們卻感覺很時尚很值得炫耀),中國古話說的金玉其外敗絮其中指的就是這種只重視外表而不重視內在的人或行為。事實上,許多表面看起來光鮮亮麗的主,確實就是草包一枚,不開口不知道,一開口嚇一跳。

當然,我也知道我的極端不重視穿著的習慣與行為也是有很大問題的,只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而已。追本究源,我認為我的這種不在乎不重視根源於小時候的窮。

我小時候的窮可能是許多人所無法想像的。怎麼描述與形容當時的窮的狀態呢?好像不是一句兩句話說得清楚的。如果你有看過湖南台幾年前做的一檔叫做《變形記》的節目的話,就差不多知道我過去的生活樣貌了,我過去的生活跟那種情況差不多。 (我極少流淚,但曾經因為看這個節目而淚流滿面,我無法想像三四十年過去了,中國居然還有窮到那種程度的地方和人民。)

我記得,小時候,我沒有穿過一次全新的衣服,所有的衣服褲子都是我哥退下的,打了補丁的,有時候甚至不止打一層補丁,兩層三層都很常見。母親當初這樣做也是沒有辦法的,因為窮,常常我哥的衣服褲子穿舊了或破了或小了,剪一下改一下或者補一下我又可以穿了。

這種情況到了我上大學的時候都沒有得到任何改善。大學四年,我所穿的衣服全都是我父親的灰布海員工作服。俗話說:人是英雄錢是膽。因為窮,雖然我在能力等許多方面很自信但在錢方面卻很自卑。大學期間,班上的男同學相當部分天天考慮的談論的都是如何追女生,我不但不敢對談戀愛這個事有任何想法,甚至在大學四年時間裡有多個女生追我但我依然不敢在感情上向前邁出一步。我對我自己的狀況認識得很充分對感情很理性,即使女生並不在乎我的家境(特別是學校裡的學生還沒有那麼多功利的意識,更多地是出於簡單的喜歡或者仰慕),我也無法承擔起我的寒酸令她知道後帶給她的失望。

大學畢業之後,進了銀行,收入很不錯。可能為了彌補過去的窮,有一段時間我在消費上很瘋狂(有種報復性消費的感覺),不僅在衣服上,而且在吃喝上、在旅遊、玩樂等項目上。在衣著上,我買“金利來”領帶、襯衫,“皮爾卡丹”皮帶等。金利來、皮爾卡丹都是法國的知名品牌,九十年代中國人知道的國際品牌並不多,這種東西幾乎就算是級別檔次相當高的消費品了。有多貴呢?這麼說吧,我畢業的時候,第一個月工資777元(雖然很快就升到一千多, 我的許多同學一個月工資只有四五百元),我當時會願意花250元錢去購買一條金利來領帶,一件襯衫也要200元多元,一條皮帶也要一百多元。現在說起來,這點錢根本不算什麼,甚至在後來我收入更高的時候也不覺得這點錢算什麼,但在當時若考慮收入與這個價格之間的對比關係,這種消費應該算是很瘋狂的。好在這種瘋狂的狀態並沒有持續,過了一把癮之後,我很快就回歸到了讀萬卷書行萬里路的正軌上了。

由於銀行都給員工免費提供工作服(西裝與襯衫,每兩年兩件西裝四件襯衫,還蠻高檔的,基本上一套西裝當時都要一千多兩千),衣服根本穿不完,所以我幾乎不需要花錢在服裝上,兩套休閒服裝用在周末就可以穿好幾年。由於小時候落下的病根,我一直不捨得扔掉沒有穿破的衣服,所有衣服必須穿到破了不能再穿了我才會扔掉,有時候衣服出現小毛病比如線開了我依然會選擇去補一補把它縫上而不是扔掉,到了現在仍然如此。我現在所穿的睡衣(也就是每件不到十塊錢的普通的棉布T-shirt,都要穿到前胸後背破了好多個洞,連當抹布都不中用了才捨得扔掉(是為了省錢嗎?絕對不是,因為一件睡衣根本值不了什麼錢。是因為摳門嗎?也不是,我在許多地方花錢還是很大方的,自己喜歡的東西,比如藝術品等,我購買的時候一點都不猶豫)。我自己都覺得我的這個毛病實在病得不輕,但真改不了。

我很怕衣服太多,更怕劣質的衣服太多。曾經的她,很喜歡購買,但只喜歡買便宜貨打折貨。每一次都購買了一堆打折的爛貨,我多次告訴她要買買她自己的不要給我買,因為她買的我根本不喜歡但又不捨得扔,放在箱子裡也是累贅,但她屢屢死性不改,偏要買,因為這種破事也沒少吵架。我喜歡簡單的生活,不管是工作還是休閒或者探親訪友,不要花太多心思考慮穿什麼衣服,不需要浪費時間在一堆的衣服裡挑挑撿撿,穿哪一件、要如何搭配等。因為我認為時間精力心思花在這個上面純粹就是浪費,一方面其實沒有人在乎你穿什麼穿得好不好看,即使真的好看無非博取兩句表面上的誇讚或者禮貌性的欣賞而已(說不定還會帶來不必要的嫉妒),在虛偽的大眾面前人家若真想吹棒你,你即使穿得不怎麼樣人家也還是會找出獨特的詞彙來奉承你,在社交場合這種無聊的場面話難道還少聽嗎?所以真沒必要。另一方面,我個人認為穿著是跟人的長相身材知識性格等東西息息相關,即整體氣質氣場應該是統一的。漂亮的、身材好的人,隨便拿一塊破布床單什麼的披在身上都很好看,而身材不好的還要醜人多做怪地硬打扮,怎麼打扮怎麼難看,無非給人一種浪費了這一身名貴的行頭的感覺。當然有內在氣質與氣場的人,穿什麼都能夠顯露出不凡的品味與樣貌。再一個方面,我個人認為,穿著也是有時代烙印的,是隨著時代的變化而在不斷地發生著變化的。比如曾經流行過喇叭褲、健美褲等東西,現在一定會讓人感覺怪異與惡俗,甚至當時就已經很怪異與惡俗了(特別是那些大象腿的大媽硬要穿著健美褲的場景)。還有,穿著跟場合也很有關係。中國人喜歡國外的名牌,前幾年,中國的經濟狀態好,中國土豪在國外買買買實在太普遍了,來加拿大探親或者旅遊的中國大媽也非常多,所以,手擰著LV、Chanel皮包,穿著Canada Goose羽絨服上菜場買菜的大媽不少,即使一身價值不菲的名牌,但怎麼看都像穿著贗品的感覺,給人一種非常土的印象,只讓人有一種毀了名牌的遺憾。所以,我個人總覺得名牌包包服裝等若沒有合適的見光場合但也不應該擰到菜場去顯擺,想像一下,穿著名貴衣服,一手擰著名牌包,一手拿起魚或肉翻著看著挑著的那種怪異場面,實在讓人不得不產生暴殄天物的遺憾。

思想決定著行為。因為自己在思想上不重視,所以在行為的表現上我的穿著是非常隨便的。在國內的時候,因為銀行要求上班時必須穿工作服,所以天天西裝,當時對那種正而八經的穿著有無窮的厭惡。離開銀行移民加拿大之後,沒人要求我要穿西裝了,真是太好了,我的天性終於得到了野蠻生長,可以亂穿衣服隨便穿衣服了。現在我家裡還有十幾套西裝,來加拿大的時候也帶來兩三套但十幾年來只穿過一次,記得是去應聘一家保險公司的Specialist的時候。

我內心裡也知道在工作的時候應該穿得正式一點以示對客戶的尊重也顯得“專業”,起碼形象專業。

記得2010年剛入保險理財行業不久,有幸聽到多倫多一個頂級理財顧問Bruce Etherington的演講。這個人有多厲害呢?他一年的佣金收入兩千多萬(當時),他累計向慈善機構捐款超過6億,他是國際保險業年會上的常年演講嘉賓,一般保險公司都請不到他,他的一場演講要收費十萬以上(當時的價格)。我記得當時他的演講的題目是:“Dress up, show up!” 雖然我知道這句inspiration quote還有前後” No Matter How You Feel, Get Up, Dress Up, Show Up, and Never Give Up“,但他的演講是focus on穿著與出去見人這個主題上的,這是他的書《See The People》當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章節。他談到了專業的穿著以及出去見不同人的重要性、技巧等東西,這是他成功的重要一環。

我不得不說我無法像他一樣成功,跟他有很大很大的差距還不僅僅在穿著上,起碼的最容易做得到的穿著這種淺層次的東西我多年來都無法按他的經驗與要求去做,這真的是我的固執或者懶惰帶給我無法取得更大成就的一個因素或者說障礙吧。

我現在寫這個文章,實際上是在檢討自己的不足之處,開始認識到穿著對一個專業人士的重要性,特別是在工作的時候,在與客戶見面的時候還是應該以專業的形象示人的(曾經的單位銀行要求穿工作服上班是有道理的),也許我的客戶並不在乎我穿什麼樣的衣服但我自己應該在乎,特別是在見新的客戶的時候。我不喜歡楊瀾,但她曾經說的一句話我還是認同的,即:“你的外表決定了我要不要了解你的內在,你的內在決定了我要不要否定你的外表。” 確實,我們很多時候首先是以貌取人的,特別是男性這種視覺動物,只有漂亮、賞心悅目、令人舒服的才會有進一步接觸的意願與慾望,通過接觸才有機會了解對方的內在,即所謂的始於顏值陷於才華忠於人品之說。

我現在這麼說,是不是完全否定了前面的所有觀點呢?不是的,我還是崇尚並且會堅持簡單的生活,包括穿著,但會做一些些調整,即在工作上要努力以工作的裝束出現,而不應該隨便,以免讓客戶產生這個人對待工作也會很隨便的負面猜疑或顧慮。也就是說,什麼場合穿什麼衣服,該正裝時一定要正裝,但在休閒或是一般的社交場合就無需過度的打扮以獲得那些沒有意義的或者是虛偽的讚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