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勇(資深理財顧問,聯繫電話:416-3004768)

一天,有客戶(customer not client)打電話問我有關配偶RRSP的問題。從配偶RRSP的話題開始,我們一直聊到了common law關係分手及離婚問題。

話說一個年輕人與一女孩同居,過來人都知道,談戀愛的時候,兩個人好得都無法用語言來形容,恨不得兩個人變成一個人,什麼東西都要放在一起共同所有,女孩恨不得男孩能夠把自己含在嘴裡化在心裡,男孩也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都給女孩,一點點RRSP算什麼?

俗話說的好,敵人變成朋友,比朋友還可靠; 朋友變成了敵人,比敵人還危險。戀愛的時候,恨不得我就是你的,你就是我的(我的是你的,你的還是你的);關係變化之後,恨不得我是我你是你我跟你完全沒關係除了錢之外(你的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不是有女人說了嘛,世界上沒有什麼是可靠的,只有錢是最可靠的。當然了,分手最主要的任務就是分錢。怎麼分呢?女人說,女人的青春是無價之寶(不知道男人的青春值幾個錢)。女人為男人所付出的青春一定要男人用錢來補償。這就意味著在女人看來,不存在一半對一半的問題,而是多分多少的問題。

這個例子裡,所居住的房子是男孩父母幫他買的,而且是在男孩認識女孩之前買的。女孩是這個男孩所招的roommate,後來變成了女朋友並同居的。分開之後,女孩要求分割房產,而且要求男孩繼續為她的配偶RRSP供款。由於關係破裂,不在一起報稅,但還居住在一個房子裡(不同房間),房子對半分兩人都沒處安身,只好先住著,但又不存在任何男女之間的關係(女的從原來的租客變成的房屋的半個所有者)。以前在一起報稅,算common law關係,現在不放在一起報稅,但又居住在一起,如何向稅務局解釋、如何讓稅務局相信其解釋,如果雙方的解釋不一致,稅務局會相信誰,這樣的情況女方要求男方繼續為其配偶RRSP供款男方怎麼辦等。所以才有了文章前頭的問題。

做男人真不容易啊!

有聽朋友說過一個他公司裡的同事。說此人結了四次婚,年薪十幾萬,但只能開一部10多年的破豐田車,他所賺的錢都養前妻去了。

男人啊,要么永遠不要結婚,結了就永遠不要離婚。傷不起啊!

說加拿大本地女人都非常厲害,對離婚的財產分割及撫養費的支付非常的在行,跟一個有錢人結婚或同居,基本就算一輩子不愁,人生成功了一大半了。說加拿大的女人幸福在於離婚之後還能夠保持優質的生活,想找個帥哥玩一玩一點問題沒有,但男人一旦離婚或與同居女友分手就很慘,不但沒有了泡妞的經濟能力,想讓自己過得好一點的機會都沒有。所以,有人曾經開玩笑說,在加拿大,男人特別是有點錢的男人千萬要小心被美女蛇勾引上床,嘿嘿~

女人在加拿大是弱勢群體(?),所以從政府到社會到媒體到習慣,似乎女人做什麼都是對的都能得到保護,有點像中國的民族政策,反對大漢族主義,給少數民族許多特權,要保護少數民族。好了,現在的情況不是大漢族主義,而變成了大少數民族主義了,少數民族可以為所欲為,如只要說是民族習慣刀都可以帶上街,所以問題多多。保護婦女似乎沒有錯,但保護到了極端了,社會所體現出來的不是大男子主義,而是大女子主義。在家吵架,女人動不動就報警,警察來了不問青紅皂白就先把男人拷走。女人在家氣也很粗,老娘有靠山(政府機構及警察罩著),誰敢惹我?因此女人越來越頤指氣使飛揚撥扈,男人越來越低聲下氣委曲求全。

今天在公司培訓,specialist提到保險的另類財富保護問題,即保單裡的錢在離婚或同居分手時是不需要分給另一方的,所以也是保護自己財富的一個選項,雖然有點另類,但在現實當中,保險作為財富保護工具或一些特殊用途正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聯想到前幾天customer的問題,想想作為男人的悲慛,悲從中來,為男人而吶喊,並且醞釀著在理財版的新文章《離婚男人之另類財富保護策略》,歡迎關注,嘿嘿~